第五一七章 衔枚-《权柄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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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所以归根结底还是陛下贪心不足,非得想要一场配得上亲征的胜利!”皇甫战文面色不豫道:“御驾亲征就是个错误。”因着秦雷的立场,他手下这群将领普遍对昭武帝缺乏敬意。

    见部下越扯越远,秦雷轻轻咳嗽一声,将话题拉回眼前,沉声道:“孤意已决,今夜偷营试探一下。”女人般的第六感救了他很多次,所以他很尊重这种不安,在没有彻底放心之前,他会尽力阻止这次大进军的……

    “今夜的偷营就交给……文宇老兄了。”在另外两位羡慕的目光中,杨文宇霍然起身道:“末将领命!”兵法有云:‘趁夜偷营,九胜一负。’这基本上就是个捞战功的活。

    因为野外连营几十里,就算是数蚂蚁的,也不可能将外围保护的严丝合缝。偷袭的骑兵总能找到缝隙,趁其不备杀进去。而夜色深重,黑咕隆咚,手下又是刚从睡梦中惊醒,但凡脑子稍微正常点的将领,都会收束手下,严禁他们乱窜乱跑。但在抱团自保的同时,营与营之间的空隙也就无形拉大了,偷袭部队只要脑子不进水,不去硬闯敌阵,基本上可以做到来去自如,还可以放放火、侦侦查啥的,旅途那是相当的愉快。

    而且参谋处已经事先拟定出了好几套方案,杨将军只要从中挑选一套,再稍加改善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既有名又有利,还很安全,我们一直都爱它。

    接了命令,杨文宇片刻不留,立刻回营点出三支精骑,命令他们在半个时辰内做好一切准备……其实除了把刀熏黑之外,也没啥好准备的,谁让俺们京山军的服饰都是清一水的黑色呢?

    等干完这点活,兵士们可以饱餐一顿,再休息一个半时辰,等待军官的叫醒。至于喂饱战马之类的活计,统统交给民夫就好了。

    夜半子时,月黑风高,实在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。

    三千与夜同色的骑兵悄无声息的从后寨溜出大营,便朝着各自的方向行去。

    杨文宇也带着一支大队,兜了个圈子到达了预定出发地点。

    杨文宇举起千里镜,可除了寥寥的几点营火之外,什么也看不见。但他并不恼火,因为深夜的军营就应该是这个样。

    仔细观察了那些个亮点,在心里与白日的敌营相对照,半晌才松口气,轻声道:“从东南杀入、从西北杀出,不准恋战、不许停留、更不能轻易改变方向,出发吧!”领军的大队长沉声应诺,便率领着部下消失在漆黑之中。

    身为高级指挥官,杨文宇自然不会身先士卒,但心中的紧张之情,丝毫不亚于前方的将士。他骑马立在土丘之上,一动不动的望着黑暗之中,虽然看不清他的脸色,但上面一定写满了焦急。

    在度过了令人窒息的一刻钟后,密集的马蹄声终于响起来了,那是夜袭的战士开始冲锋了,他们必须在进入敌营之前,将速度提起来……步兵之所以无奈骑兵,速度便是关键。

    黑夜里杀出来的骑兵,从距离敌营东南角七十丈的地方突进……根据斥候的反复观察,这里是对方防御最差的几个弱点之一。

    先头的骑兵纷纷射出火箭,箭支落在地下,射在寨墙上,照亮了前进到道路。

    虽然齐军擅长设置障碍,但营地太大了,根本没有足够的鹿砦拒马,只好挖一些深深浅浅、宽宽窄窄的壕沟代替……深浅宽窄跟官兵们的态度有关,而秦军选择突入的这一段,就是挖坑官兵敷衍的结果。

    当然,即使是敷衍,这道壕沟也足有九尺宽,普通的草原战马根本无法跨越,但没有三两三,谁敢上梁山?秦雷之所以选择杨文宇部,是因为第一师补充了三千匹从大食进口的高头战马,这些马的身高体重都比草原战马将近大一半,不仅十分的气派,而且速度上也更快。

    秦雷有意成立一支超级骑兵,便将三年来得到的一共三千大食战马集中在一起,都交给了杨文宇……沈青和皇甫战文自然羡慕不已,但大家事先约定,大军演中表现最优者获得,所以两人也只能干咽吐沫。

    便见着一匹匹身形优美的战马高高跃起,毫不费力的跨越了拦路的壕沟,又顺势将简陋的寨墙撞开,大部队便如鱼群一般冲了进去……

    马蹄声一响起,立刻就惊动了齐军的巡逻队,顿时锣声四起,警告着军营的每一个角落,我们被偷袭了!

    但面对着抵挡风驰电掣的骑兵,没有人敢于螳臂当车,巡逻的兵士们四散逃去,任由秦军毫无阻滞的杀进营中,将一束束火箭射向蘑菇丛似的帐篷群。

    一时间火光四起,齐军士兵光着屁股四散逃逸,看起来顺利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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